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2日
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加快中國(石家莊)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培育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形成外貿發展新動能。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在石家莊等24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19〕137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石家莊)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20〕18號)等文件精神,借鑒外地做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勵為跨境電商提供綜合配套服務。支持各類服務供應商為跨境電商提供通關、物流、結算、融資、信用保險、代運營等綜合配套服務,支持稅務、咨詢、財會、人力資源等專業機構為跨境電商提供專項服務。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優先推薦申報省級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并享受外貿扶持政策。
二、支持跨境電商綜試區創新發展。對在公共平臺建設、通關申報、信息共享、產品溯源、金融服務、快遞物流、電商誠信和統計監測等方面獲得國家復制推廣的首創應用項目,每個項目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建設石家莊跨境電商綜合公共服務平臺。完善通關、支付、稅務、物流、外匯等功能,提升政府監管服務能力。對石家莊跨境電商綜合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和運營給予資金支持。
四、重點支持建設1-2家市級重點跨境電商示范產業園區。推動縣(市、區)政府出臺建設跨境電商產業園區的專項政策,在資金、場地、土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鼓勵企業建設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對經營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以上、入駐跨境電商企業超過50家并經營一年以上的園區,經主管部門認定評級后,依據園區等級,按實際租金的20%-50%給予園區運營方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園區年累計線上交易額達到3000萬美元以上的,按交易額的0.3%給予園區運營方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自建或購買經營場地的,可參照此條政策享受獎勵。
六、加快引進知名跨境電商企業。對落戶我市的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企業,年線上進出口額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加快引進知名跨境電商綜合服務企業。對落戶我市的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綜合服務企業(B2B和B2C平臺、第三方服務企業),年線上交易額達到30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跨境電商綜合服務企業做大做強,對服務進出口企業超過50家以上,年線上交易額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的跨境電商綜合服務企業(B2B和B2C平臺、第三方服務企業),給予交易額0.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八、支持跨境電商企業擴大出口規模。對年線上B2C零售出口額達到10萬美元以上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出口額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年線上B2B出口額達到100萬美元以上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出口額0.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九、支持公共海外倉發展。對我市企業設立的公共海外倉,營業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且服務省內跨境電商企業超過10家以上的,經主管部門認定后,給予租賃費30%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自建或購買公共海外倉經營場地的,可參照此條政策享受獎勵。
十、支持開設跨境電商進口商品專營店。對在我市開設的跨境電商進口商品專營店,營業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經主管部門認定后,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200元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一、支持申建跨境電商海關監管場所。對在我市建設運營的跨境電商海關監管場所,給予軟件及設備購置費、運營費3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十二、支持開通海關監管車輛運輸專線。對在本地報關的跨境電商貨物,本地不能滿足貨物出入境運輸需求,通過海關監管車輛(即:卡班)運輸到周邊城市的,給予卡班專線每趟2000元的獎勵,單條卡班專線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十三、支持物流企業發展。對從本地報關出口,跨境電商快遞包裹(含郵政小包)年發貨量達到12萬件以上的物流企業,給予國際物流費2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承運跨境電商貨物國內物流運輸段,從本地報關出口,快遞包裹(含郵政小包)年單量達到10萬單以上的物流企業,給予國內物流費3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四、支持開展跨境電商融資。對獲得融資或銀行貸款的跨境電商企業,按市場報價利率的50%給予貼息,單個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十五、支持引進第三方跨境支付企業。鼓勵具備《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跨境支付企業落戶我市,對在我市設立支付中心并開展跨境電商支付業務的,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六、支持引進境外結售匯業務機構。鼓勵取得境外結匯牌照的金融機構落戶我市,對在我市設立功能中心并開展跨境電商結售匯業務的,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七、大力引進專業人才。吸引“雙一流”高校優秀畢業生、高級職業經理人、創新人才或團隊等跨境電商專業人才來石就業創業。對符合石家莊市人才綠卡(A、B卡)申請資格的,按規定落實創業扶持、落戶、住房保障、生活服務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十八、支持院校開設跨境電商專業。鼓勵在石各類大專院校開設跨境電商專業,對納入統一招生計劃且招生人數在50人以上的本科專業,給予不超過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納入統一招生計劃且招生人數在50人以上的專科專業,給予不超過6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九、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區自主開展人才培訓。對經認定的跨境電商產業園區針對入駐企業自行開展的跨境電商專業人才培訓,年培訓人數達到200人次以上,經審核后,給予園區運營方最高500元/人次的獎勵,單個園區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十、營造濃厚發展氛圍。鼓勵引導國內外知名的跨境電商進出口企業、平臺、行業服務機構在石家莊舉辦在全國或京津冀區域有一定影響力的峰會、論壇、博覽會、大賽等跨境電商公共活動,對活動主辦方給予一定的獎勵。
二十一、加強產業研究和數據監測。鼓勵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研究機構提供研究咨詢服務。探索聯合第三方成立石家莊市跨境電商研究院或發展研究中心,配合擬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開展跨境電商數據監測;鼓勵開展第三方行業監測分析,定期為政府提供監測分析報告。
重大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決策方式。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措施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并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對同一事項,不享受市級財政重復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