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石家莊市“散亂污”企業“兩斷三清”
整治攻堅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散亂污企業兩斷三清整治攻堅月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5日
石家莊市“散亂污”企業“兩斷三清”整治攻堅月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確保全市“散亂污”企業“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理原料、清理產品、清理設備)整治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散亂污”企業全方位排查、整治、督察、問責“攻堅月”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針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反饋的各縣(市)、區不同程度存在“散亂污”企業底數不清、情況不明、清理取締工作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等問題,為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迎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所有區縣派駐巡查組駐點巡查工作,在2017年4月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重新排查“散亂污”企業,并對確定關停取締的“散亂污”企業徹底實施“兩斷三清”,確保不死灰復燃。
二、工作目標
按照市縣鄉村逐級簽訂的“散亂污”企業整治承諾書要求,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整治承諾要求,實行縣(市)區長、鄉鎮長、村主任“兩斷三清”三級負責制??h(市)、區長對本轄區內“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要親自指揮,組織相關部門形成合力,強力推動“散亂污”企業整治攻堅;鄉鎮長負責本鄉鎮區域內“散亂污”企業“兩斷三清”取締工作開展情況,協調相關部門相互配合,確保各村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取締工作;村主任負責本村區域內的“散亂污”取締類企業拆除工作,保證嚴格執行“兩斷三清”取締標準。對納入到“散亂污”名單中的企業,嚴格落實“兩斷三清”整治標準,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整治不到位的企業,依法堅決予以關停取締,確保9月25日前全市“散亂污”整治任務清零完畢。
三、實施步驟
(一)深入摸排階段(2017年9月1日-9月5日)
各縣(市)、區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礎上,嚴格按照環保部“散亂污”企業界定范圍和關注的“散亂污”重點行業,根據省環保廳《關于進一步核查“散亂污”工業企業的緊急通知》要求,對全域內“散亂污”企業再次深入開展全面排查,切實做到無遺漏、無盲區、無死角,并將排查清單(附件1、2)于9月5日前報市“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
環保部再次明確的“散亂污”企業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企業。其中“散”:沒有在工業園區內的企業,主要分布在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劃交界處和農村等,呈聚集發展之勢。“亂”:未批先建、未納入規劃、無序發展起來的企業集群,受經濟利益驅動,擾亂市場秩序,造成不公平競爭,體量較小、隨意性較大,隱蔽深,易反彈。“污”:生產工藝簡單、落后,基本無治理設施或治理設施簡陋,廠區環境臟亂差,冒黑煙、無組織排放情況嚴重,不具備達標排放能力,以犧牲環境代價換取企業生存空間。
環保部關注的“散亂污”重點行業:有色金屬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拔絲、標準件、膠合板、電鍍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涉及涂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噴涂、印刷、家具等企業。
(二)徹底整治階段(2017年9月6日-9月25日)
各縣(市)、區政府是本次攻堅行動的實施主體,縣(市)、區有關部門要圍繞任務重點,切實落實我市環保監管網格化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聯動,按照《石家莊市集中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專項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及重新排查的“散亂污”企業清單,對取締類企業嚴格按照“兩斷三清”取締標準,加快完成取締工作;對整改類、搬遷類企業必須要“先停后治”、立即采取斷電等措施停產整頓,整改和搬遷未完成期間不得私接電源、擅自生產,且必須在9月20日前完成整治,逾期未完成的9月25日前嚴格按照“兩斷三清”標準完成取締,徹底拆除“散亂污”企業的機械設備、動力設備,使其徹底喪失生產能力,永不可恢復生產。
各縣(市)、區在“散亂污”企業拆除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大力度,率先拆除各村支書、村主任、村內黨員所辦或參與的“散亂污”企業,以黨員干部的帶頭示范作用,深入推進全域“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確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兩斷三清”整治清理工作。整治同時要收集好相關資料,完善整治臺賬。
(三)督導驗收階段(2017年9月26日-9月30日)
各縣(市)、區要對轄區內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采取聯查、夜查、日常監管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內各類“散亂污”企業加大巡查力度。重點嚴查私自接電、擅自生產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反彈。市政府對各縣(市)、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現場督導檢查,嚴格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開展督導驗收。由市環保局聯合市工商局、市氣水辦、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門組成十個督導組,每個督導組明確對應檢查驗收的縣(市)、區;每個縣(市)、區至少全面檢查一個鄉鎮、并逐一把該鄉鎮轄區內各村檢查到位,其余每個鄉鎮都要至少抽查一個村。各督導組可根據實際督導驗收情況,適當延長工作時限,最晚在10月5日前結束督導驗收。各縣(市)、區于10月5日前將“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攻堅月工作總結上報市“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匯總各督導組督導驗收情況和各縣(市)、區工作總結后,形成全市“散亂污”工業企業專項整治工作報告報市政府。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協調調度。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安排部署,負責攻堅行動的推進開展,對全域范圍內的“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掛圖作戰、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定期調度工作進度,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散亂污”企業清零工作。
(二)強化督導問責。各縣(市)、區政府要嚴格按照《石家莊市集中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專項實施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強化督導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嚴格落實應停必停、應改必改、應清必清工作要求。市“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對各縣(市)、區“散亂污”企業整治進度進行周調度,每周通報“散亂污”企業整治進度。市政府公開電話、市環保局舉報電話建立“散亂污”舉報熱線,接受群眾監督。對督導驗收階段發現的整治工作中瞞報漏報、弄虛作假的,未嚴格執行“兩斷三清”取締標準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在同一個鄉鎮發現3家“散亂污”企業取締不到位的,將對該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及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在同一個縣(市)、區發現10家“散亂污”企業取締不到位,將對該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及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大對攻堅行動的宣傳力度,曝光違法企業;合理利用懸掛宣傳標語、滾動媒體、直播對話等傳播手段營造攻堅行動高壓氛圍;專門設立舉報熱線,暢通線索收集渠道;要在門戶網站設立攻堅行動專欄和公示平臺,每日公示工作進展;要在電視臺、電臺、報刊、微信平臺、政府官網等新聞媒體定期播報、刊登攻堅行動動態信息,切實做到信息公開、政務透明。
附件:
1石家莊市“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匯總表
2石家莊市“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