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社火是春節期間流行的一種民眾自娛活動,它起源于古老的土地崇拜和火神崇拜。“社”即土地神,“火”為火祖,是傳說中的火神。歷史上以農立國的中國,土地用以耕種,火用以燒熟食物和取暖,兩者都是人們生存發展的物質基礎。遠古時期人們憑原始思維認定火也有“靈”,將之視作具有特殊含義的神物加以崇拜,由是形成了崇尚火的觀念。從古老的土地崇拜和火神崇拜中產生出祭祀社與火的風俗,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認識能力的提高,這種祭祀儀式中逐漸加入了娛人的成分,最終形成規模宏大、內容繁復的民間娛樂活動。
社火按表演形式可分為造型社火和表演社火兩類,其中造型社火包括布社火、背社火、馬社火、車社火、芯子社火、山社火、面具社火等列隊游演形式,主要展示人物造型和工藝;表演社火包括地臺社火、高蹺社火等形式,主要在場院進行打斗表演。
社火以民間傳說和戲劇故事為題材,以一個或一組人物展現一個故事,一個故事即為一轉社火。人物要畫社火臉譜,穿社火服裝,持社火把杖。社火游演一般是探馬在前,社火會旗、火銃隊(炮隊)、旗隊、社火隊跟從其后,最后是鑼鼓隊。改革開放給民間社火藝術帶來了新的生機,在新形勢下,傳統的社火藝術得到發揚光大,成為群眾喜聞樂見的一種民間文化活動。
花臉社火是河北省井陘縣小作鎮桃林坪村每年農歷正月十五舉行的一種民俗表演。傳說八百多年前,井陘縣曾有過一場激戰,多名將軍浴血奮戰,擊敗敵寇。后來當地百姓為紀念這場戰斗,精心組織,刻苦排練,以花臉社火形式公開演出,流傳至今已有六百余年歷史。
桃林坪花臉社火表現的是三國、梁山等故事中的戰斗場面,共有十六回,每回講述一個故事,一至十五回反映歷代名將的戰斗經歷,第十六回系由桃林坪村老藝人趙維海所創。桃林坪花臉社火不唱不說,只有從演員的臉型、招路上仔細觀察才能辨別出人物身份和故事內容。桃林坪社火演員武藝超群,明代嘉靖年間曾被朝廷封為皇綱護衛隊,因此一年一度的井陘趙莊嶺皇綱都由桃林坪社火押送,稱為“押綱護駕社火”。
桃林坪花臉社火歷史悠久,源遠流長,表演中人物臉型奇特,服裝道具古老,演出隊伍龐大,演員具有高超的技藝,這一切使得桃林坪花臉社火成為河北民俗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具有民俗學等方面的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