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有效預防和控制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進一步提高對農業有害生物綜合防控和應急防控能力,確保我市農業生產和生態安全。
二、文件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植物檢疫條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國家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河北省植物保護條例》《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主要內容
本預案共七個部分,分別從總則、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監測、報告與預警、應急響應、善后處理、保障措施、附則等方面做了規定。
第一部分,明確了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概念;根據農業有害生物的發生量、疫情傳播速度、對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和對社會、生態環境危害程度等,將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劃分為四個等級;預案的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
第二部分,明確了市級應急組織機構成員單位及其相關職責,專家咨詢組的職責。
第三部分,明確了對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和預警制度。
第四部分,明確了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響應主體、響應措施和響應結束。
第五部分,明確了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結束后善后處理有關問題。
第六部分,為應對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發生提出六項保障措施。
第七部分,本預案應根據社會發展需要和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