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石家莊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背景和過程
2018年3月15日,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石家莊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石政辦發〔2018〕10號)。依據考核辦法,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連續5年對縣級政府及高新區管委會根治欠薪工作開展考核,特別是2020年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實施后,依據相關條款將市直有關部門和市城發投等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增加為考核對象,壓緊壓實了屬地政府和市直有關單位根治欠薪工作責任,推動了根治欠薪目標任務落實落地。但考核的組織實施中也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例如考核方式方法比較單一、考核結果運用剛性約束不夠等問題。
近期,國務院和省相繼修訂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根治欠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等有關要求,進一步發揮考核在推動市委、市政府有關根治欠薪決策部署落實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23〕33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冀政辦發〔2023〕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經征求縣(市、區)和市直有關單位意見,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原有的考核辦法進行修訂完善,制定了新的《石家莊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二、新修訂《石家莊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有哪些內容
新修訂考核辦法共十四條。第一條至第四條為制定的依據、適用范圍、實施主體和期限以及應遵循的原則。第五條至第九條規定了考核的主要內容、程序、考核結果評價標準。第十條至第十一條明確了對考核結果的運用。第十二條至第十三條對各地落實考核工作提出要求。第十四條規定了考核辦法開始施行的時間。
三、與原考核辦法相比,新修訂考核辦法修訂完善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是擴大了考核適用范圍。原考核辦法適用于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四條“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的內容”規定要求和省考核辦法,結合我市行政區劃調整,適用范圍增加了經開區管委會,并將對市直有關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集團進行考核的做法予以確認。
二是增加了考核總體原則。在原有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以及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的基礎上,依據省考核辦法和我市工作實際,增加“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進一步量化考核指標,增強考核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三是修訂了考核時間。考核時間與國務院、省考核時間保持一致,統一為“2023年到2027年,每年開展一次”。
四是擴展了考核方式。依據省考核辦法并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在自查自評、實地核查、綜合評議的基礎上,增加了平時考核、暗訪抽查等程序,進一步促進日常工作落實,從嚴從實檢視查找問題,推動考核評價客觀、公正、全面。
五是修訂了考核等級評定標準。本著激勵工作的原則,將縣(市、區)考核A級等次名額增加為10名,并進一步細化明確市直有關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集團考核等級區分和區分標準。
六是增強了考核結果運用的剛性約束。新的考核辦法保留了將考核結果向各地政府通報并抄送市委組織部等內容。同時明確,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向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單位反饋考核發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單位應及時整改,并按要求報告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