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進一步健全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科學、有效、快速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預防和減少供熱突發事件對居民正常供熱的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冬季供熱安全,根據市政府《關于開展應急預案評估修訂工作的通知》,對現行的《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河北省供熱用熱管理規定》《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城區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石家莊市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高新區、經開區建成區內因供熱熱源、供熱管網及熱力站故障,供熱用煤、氣、水、電等供應中斷,供熱棄供棄管,極端天氣或持續低溫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四、修訂前后的主要變化
一是取消了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由市冬季供暖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供熱應急處置工作,其辦公室承擔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能。
二是增加了適用范圍,將經開區范圍內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納入本預案。
三是按照《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工作,對各事件分級標準進行了調整。
四是對應急組織機構成員單位進行了補充,增加市委網信辦和市國資委,刪除了消防支隊,完善了職責分工。
五是對應急處置流程進行了細化完善。
五、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分八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則”共5條,包括編制的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事件等級。
第二部分“組織機構與職責”共4條,包括應急指揮組織機構、市冬季供暖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市冬季供暖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和成員單位職責。
第三部分“監測預警和信息報送”共3條,包括監測和風險分析、預警和信息報送。
第四部分“應急處置”共8條,包括先期處置、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分級響應、響應程序、處置措施、擴大響應、應急結束和信息發布。
第五部分“恢復與重建”共5條,包括善后處置、社會救助、保險理賠、評估和總結、恢復重建。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共10條,包括三級聯動協調保障、搶險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治安保障、后勤保障、應急供熱燃料保障、應急救助保障、緊急接管保障和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第七部分“ 宣教培訓和演練”共2條,包括宣教培訓和應急演練。
第八部分“附則”共4條,包括預案制定、預案更新、預案實施時間和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