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石家莊電網發展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落實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與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簽訂的《關于共同推進石家莊堅強智能電網建設戰略合作協議》,加快建設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的石家莊堅強智能電網,構建安全、可靠、清潔、高效的電力供應體系,提升石家莊市電力用戶“獲得電力”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滿足現代省會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電力需求,特制定本意見。
一、適用范圍
在石家莊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規劃建設的電力輸送、分配等電網基礎設施,包括各電壓等級變電站、輸配電線路、環網柜、中低壓用戶電力接入等相關規劃建設項目。
二、主要意見
(一)強化電網規劃管理
1、按照《河北省電力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電力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電力發展規劃編制電力專項規劃,并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發展規劃,并在項目選址上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做好銜接。(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2、需納入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電力建設項目用地、架空線路走廊和電力電纜通道,電力部門應按照控規深度編制《電網設施布局規劃》后,按程序將電力設施用地納入城市、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確保電力設施與地塊基礎設施同步推進。新建鐵路、公路、渠道、廣播、通信等工程建設,相關業主單位應按照電網規劃征求電力部門意見后實施,并預留輸電線路通道。(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3、 要切實維護電網規劃的嚴肅性,對已納入各級規劃的電力建設項目用地、架空線路走廊和電力電纜通道的要予以保留和嚴格保護,嚴禁在架空線路走廊保護范圍內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及種植成片樹木和高大喬木,對違法違規搶建、搶種的行為予以打擊。各級規劃、國土資源管理、環保、水務、林業等部門,要支持電網發展建設的規劃選址、路徑方案選定等工作。對已批復的35千伏及以上變電站站址及電力線路走廊如需調整的,必須經市電網建設協調領導小組批準同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委、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二)確保電網建設用地
4、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在用地計劃指標安排、耕地占補平衡等方面向電網建設用地傾斜。電網建設年度用地指標由各級政府在年度計劃指標中統籌安排。(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國土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5、未納入土地利用規劃的電網建設項目,按照規定履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調整后再進行用地預審,10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批復。待項目核準后,再按照規定履行土地利用規劃修改調整手續。輸電線路桿塔塔基、電力隧道、環網柜等配電設施及地面永久設施可以不辦理用地預審。(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行政審批局)
6、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確需占用電力建設項目用地、線路走廊等,應由電力部門牽頭修改電力專項規劃,涉及總規、土地利用規劃等法定規劃強制性內容的,應先行修改法定規劃,并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審批及備案手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
7、優化非建設用地轉用土地征收辦理模式。初步設計審查批準文件不再作為申請用地的前置條件,建設單位在取得項目可行性研究(或核準)批復、確定準確用地范圍后,可開展地籍調查等申請用地工作,初步設計審查批準文件、被征地農民社保手續、林地許可等事項同步辦理后,組卷上報至市國土局。(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8、電力部門負責組織編制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按層級納入相應的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9、新建電力環網柜結合道路周邊建設開發,需在項目地塊內設置環網柜的應納入規劃條件落實環網柜位置,環網柜宜緊鄰規劃道路并單獨設置檢修維護通道。(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10、對具備條件的市政道路,確因電網工程建設需要在道路沿線綠化帶、高架橋下等區域設置電力設施布點,結合沿線景觀、橋下空間宜采用緊湊型電力設施。(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園林局)
(三)加快電網項目審批工作
11、簡化規劃變電站審批流程。對城鄉規劃確定的變電站類項目,由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編制年度電網項目專項規劃并報法定審批主體審定,規劃審批部門依據批復的電網專項規劃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選址意見書。(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規劃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12、簡化優化用地審批手續。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籍調查成果、勘測定界報告,繳納相關費用后即可申報,在120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供應。(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13、先行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意見。對工期要求特別緊急的電網工程,可以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總平面圖、工程項目介紹、申請表等),取得規劃部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意見,并同時征得相關部門同意后,可先行開工建設。待工程取得土地證后,抓緊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責任單位:市規劃局)
14、取消施工許可審批手續。電網工程及其附屬場站類項目不必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按照國家和石家莊市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對工程施工安全和質量安全負全面管理責任。(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15、簡化竣工驗收及不動產登記手續。變電站工程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單位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即可開展檔案驗收,不需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在7個工作日內取得《不動產權證書》。(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國土局)
(四)明確城市電力管廊建設主體和運營模式
16、按照《河北省電力條例》規定,新建、改建、擴建架空電力線路應當兼顧城市市容整治,石家莊市中心城區逐步采取地下敷設方式建設電力線路,城鄉規劃、市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電力建設部門宜同步實施架空線路入地工程。(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17、加快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做好電力專項規劃與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的銜接工作,預留電力線纜位置。(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18、結合城市實施電線入地工程,現有電力架空線路入地和新增電力線路出臺無償入廊政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
(五)統一電網項目用地價格標準
19、對已納入城市控詳規的電網項目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由國土部門將土地收儲后直接劃撥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國土局)
20、電網項目所繳納的相關的規定費用按照重點項目有關優惠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21、架空輸電線路跨越及隧道鉆越等級公路、鐵路、通訊、河流、林區、礦區、綠地等時,各相關單位一般不得收取跨越及鉆越費、占用費。因電力工程建設造成上述有關設施遷、改、拆、占的,按照評估價格予以補償。(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局、市城管委)
(六)明晰電網建設補償標準
22、電力建設單位參照當地征地補償標準對桿塔基礎、隧道地面永久設施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人、土地所有權人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23、電力建設單位對需要砍伐林木的項目,依法辦理林木采伐審批手續,并對林木權利人依法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24、電力架空線路塔基、隧道地面永久設施占用土地的,電力建設單位按照政府確定的征地區片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認真核算并足額支付相關費用,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工程建設臨時占用土地的,按照政府確定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認真核算并足額支付相關費用。(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25、在電力建設項目用地、架空線路走廊和電力電纜通道納入城市、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前已存在的合法的地上建、構筑物,按照國家有關規程、規范標準能夠保證安全距離的電力架空線確需跨越建、構筑物的,被跨越建、構筑物不予拆除和補償。(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26、明確工作經費。變電站按照征地面積(3000元/畝)、建筑物拆遷按照拆遷土地面積(8000元/畝)、架空線路(僅限35千伏及以上)以塔基為單位(1000元/基)、隧道以長度為單位(1000元/百米)作為工作經費,在工程建設階段,對涉及的鄉鎮開展的配合工作支付相應的工作經費,鄉鎮政府可自行決定向有關鄉村及有關人員發放。(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七)推行“企業承諾、以函代證”辦理方式
27、電網項目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手續時,消防審批部門按照“以函代證”的方式,憑規劃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書或審查意見函代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手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28、電網改、擴建項目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時,對于建設年代較早,由于當時政策差異,沒有辦理規劃、土地手續的項目,可由建設單位出具相關說明,據此進行環評手續審批。(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八)落實“電代煤”支持政策
29、制定配套電網工程補貼政策,對10千伏及以下配套電網工程投資給予一定比例補貼。(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0、各市縣對統籌協調農村“電代煤”用地指標,承擔配套輸變電工程的征地拆遷前期工作和費用。將“電代煤”超出核價投資的配套電網投資納入下一輪輸配電價核價周期,核算準許成本。(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發改委、市國土局、市財政局)
(九)簡化中低壓用戶電力接入手續
31、建立中低壓用戶電力接入工程并聯審批機制,由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統一發起電力接入工程審批申請,各相關部門并聯辦理審批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交通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32、規劃許可。規劃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其它沿線設施和利益相關方的協調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規劃許可手續。對于長度小于200米的電力管線工程,免辦規劃許可手續。免辦規劃許可手續的,應依法報備竣工測量資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規劃局、市城管委)
33、綠地占用審批。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臨時占用綠地的行政審批。綠化遷移由養護單位清點苗木并出具搬遷預算或由綠化部門出具交費單,建設單位繳費后,養護單位7個工作日內完成遷移,綠化部門做好監督協調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園林局)
34、占路審核。交警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現場踏勘和交通組織方案確認工作,并出具允許占路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35、掘路或涉路許可。行政審批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現場踏勘、復審和審定工作,并出具掘路/涉路許可手續和路面修復繳費單。建設單位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繳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局)
三、工作要求
36、加強組織領導。市區兩級審批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電網發展建設的重要意義,認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從全市改革發展大局出發,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深入落實石家莊市簡化優化電網發展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各項措施,努力提高電網工程項目聯合審批辦理效率,確保電網規劃落地,電網建設順利實施。
37、強化銜接配合。建立電網發展建設對接常態機制,對石家莊市電網建設協調領導小組進行調整,定期會晤,溝通和協商有關問題,推進合作事宜,形成部門聯動、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推動互利雙贏戰略目標的實現。建立部門銜接落實機制,由石家莊市發改委、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承擔日常聯絡工作,負責具體銜接,推進合作具體工作的落實。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建立電網發展建設月報機制,每月6日前向政府報送電網發展月報,合力推進電網工程有序建設。
38、建立供電紅色、黃色、綠色預警機制,實施停止報裝、限制報裝、正常受理報裝三級供電管理,避免電網重載運行引發安全事故,由電網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39、嚴格監督管理。市區兩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嚴格依法履職盡責,在簡化優化審批流程和保障項目施工進度的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項目安全及質量管理,確保電網工程項目依法合規、高效審批、安全運行。
40、強化督查考核。要結合全市“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工作,對電網發展建設項目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監管不到位的行為加大督查力度,發現問題一律徹查并嚴肅處理,嚴格追究責任,同時納入行政服務工作績效考核,確保石家莊市電網發展建設工作順利實施,促進加快電網工程項目建設。
附件:石家莊市電網建設協調領導小組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電網建設協調領導小組
組長:李雪榮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常務副組長:蔣文紅 副市長
姜陽 副市長
副組長:徐擁政 市政府常務副秘書長
李憲英 市政府副秘書長
楊文斌 市政府副秘書長
左力鷗 市發改委主任
周愛國 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石家莊供電公司總經理
成員:馮英錄 市財政局副調研員
吳建格 市國土局總規劃師
劉然 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楊建剛 市環保局副局長
霍立東 市城鄉規劃局總工程師
李智強 市住建局副局長
李寶良 市水務局副調研員
于海斌 市林業局副局長
崔青凱 市園林局總園藝師
祖桂玉 市城管委副主任
朱增奇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武瑞琪 市公安局副局長
賈東旭 市發改委黨組成員、能源辦主任
由廣東 市消防支隊副支隊長
王向東 石家莊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齊金定 石家莊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賈東旭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