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全面清查核實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土地房產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門、市屬各單位:
近兩年,我市針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土地房產管理,相關職能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目前仍然存在清理口徑不統一,申報范圍不全面,填報內容不準確,產權底數不清楚,賬實不符等諸多問題。給管理工作帶來一定隱患。為消除隱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夯實土地房產底數,明晰產權,強化監督管理,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今年3月1號開始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土地房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圍
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黨政機關派出機構、市直事業單位(含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以下簡稱行政事業單位)。
二、清查基準日
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土地、房產清查工作基準日為2015年3月1日。
三、清查內容
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的所有土地、房屋及其構筑物。
(一)辦公用地、用房;
(二)公共服務用地、用房;
(三)住宅(房改存量)用地、用房;
(四)企業化單位經營生產用房、用地;
(五)尚未決算在建工程用地、用房;
(六)職能部門接收托管的用地、用房;
(七)其他用地、用房。
四、清查原則
(一)實事求是,一把手負責的原則;
(二)以實物為主,零申報原則;
(三)落實責任,終身追究原則。
五、工作步驟
(一)單位自查(2015年3月10日至3月30日)。市直各部門、各單位按照清查工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清理,在清查基礎上,分別填寫《石家莊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土地清查核實報表》(電子文檔從郵箱SJZZCGL10@163COM,密碼000000下載),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送石家莊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國資局),二級機構及下屬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主要領導簽字后,統一匯總報送國資局,紙質、電子文檔各一份。
(二)抽查核實(2015年3月31日至4月20日)。國資局對各單位報送的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同時組成核查工作組對單位填報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
(三)集中公示(2015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對確認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土地、房產狀況,在市政府網站和石家莊日報上進行公示,并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四)匯總上報(2015年5月1日至5月15日)。國資局根據清查、核實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分類管理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五)規范管理。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完善手續,明晰產權主體,制定相關制度,實施規范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本次清查核實,是我市本年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消除管理隱患,防止國有資產受到侵蝕的重要舉措,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尤其單位一把手要親自督導,對單位土地房產情況認真審核,把好清查核實關口。
(二)做好清查,不留死角。各部門單位要按照清查范圍和內容,逐項清查核實,做到全面準確,不瞞、不漏、不錯。填報經辦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筆簽名,對上報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嚴肅工作紀律,實行責任追究。一要堅持實事求是,如實上報;二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對清查中弄虛作假、瞞報、隱匿資產違反工作紀律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追究責任,確保清查核實工作的順利完成。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