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銜接落實省政府對應國務院取消一批
行政許可等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通知》(冀政辦發〔2018〕7號),參照省政府對應國務院取消的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經研究論證,我市對應銜接取消行政許可等事項7項,為確保取消事項全部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緊做好銜接落實。對國家、省公布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市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立即停止審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組以新的名義、條目變相進行審批。
二、切實加強后續監管。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明確的監管措施,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細則,取消項目涉及到市政府規章和部門規范性文件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程序及時組織修改或廢止。
三、及時進行公開公示。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清單管理制度,及時調整完善本級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等有關清單內容。銜接落實工作要在本通知印發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向社會公布。
附件:石家莊市銜接省政府對應國務院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目錄(共計7項)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9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石家莊市銜接省政府對應國務院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目錄(共計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