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加快紅十字事業發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紅十字工作,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3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紅十字事業發展通知如下:
一、加強紅十字基層組織建設。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紅十字組織,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根據市編委辦的批復,選好配強紅十字會領導班子和專(兼)職干部,確保人員、經費、辦公設施到位,確保其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要在鄉鎮(辦事處)、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和其他社會組織積極發展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大力發展紅十字會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為紅十字事業全面健康發展提供組織保障;要參照紅十字總會《紅十字博愛家園項目》運行和管理模式,積極推進全市“紅十字博愛家園”建設,大力開展應急救護培訓、健康講座、文化活動、助老助殘等工作,不斷豐富紅十字工作內容,推動我市紅十字事業創新發展。
二、形成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合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紅十字會工作,教育部門要將紅十字青少年工作納入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規劃,積極開展初級應急救護知識普及與技能培訓;安監、住建、交通、旅游、國資委、電力等部門要發揮自身優勢,在易發生意外傷害的公共安全領域以及危險化學、交通運輸、礦山、建筑、電力、旅游等行業中開展應急救護培訓,普及救護知識;紅十字會、財政、民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加快推進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對捐獻者困難家庭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外事、商務、財政、臺辦等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支持紅十字會參與國際人道援助和對外民間交流活動,為我市紅十字會公益事業發展助力。各級紅十字會要發揮好黨和政府在人道領域的得力助手作用,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履職,積極作為,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利用自身在開展人道救助、反映群眾訴求、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的獨特優勢,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社會各界要積極響應、參與紅十字會公益救助活動,大力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為推動全市紅十字事業發展奉獻愛心和力量,切實形成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保障紅十字事業健康發展。各級政府要把紅十字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紅十字事業發展政策措施,把紅十字事業工作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為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加強應急救護培訓、備災救災、志愿服務、紅十字青少年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廣電、報刊和互聯網等媒體加強紅十字事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時報道紅十字人道救助、募捐等公益活動,積極宣傳紅十字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人物和感人事跡,大力表彰為人道主義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帶動更多的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參與紅十字事業,在全市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努力開創我市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新局面。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