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2012年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
評估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制度的通知》(冀政〔2005〕52號)“市級人民政府每年對所屬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的要求,為做好這一工作,現將《2012年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
2012年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辦法
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制度的通知》(冀政〔2005〕52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督導評估內容
(一)領導與管理職責
1.切實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將教育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促進各類教育全面、持續、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實行教育工作目標責任制,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
2.全面落實“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縣級政府對本地教育改革與發展統籌管理,理順財政投入體制,理順教育人事體制,中小學校長任免和教師調配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教育、管理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機制,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及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二)教育經費投入
1.縣級財政支出總額中教育經費所占比例應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縣級政府對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保證中小學在校生生均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2.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
3.優化縣級財政支出結構,將教育作為財政支持的重點,所需經費全額納入預算,優先安排。對于一般預算收入超收形成的可用財力,按年初預算超比例用于教育。
4.對教師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并有序平穩運行。
5.城市教育費附加按時足額征收到位,全部撥付教育部門安排使用。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中提取10%用于中小學校舍修繕。從農村稅費改革補助資金中安排不少于20%比例的資金,用于中小學改善辦學條件和補充學校公用經費。教育附加的30%用于職業教育。土地出讓收入扣除規定支出后,按余額10%計提教育資金用于教育基礎設施建設。
6.落實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保證校安工程順利實施。
(三)教育發展水平
1.大力發展學前教育,落實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加快國辦園、規范化幼兒園建設。
2.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將布局調整、薄弱學校與危房改造和學校標準化建設有機結合,有計劃、有步驟地建設一批水平較高、規模適宜、管理規范的標準化學校。2012年全市縣域內義務教育要實現初步均衡。
3.積極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逐年提高,2012年全市24個縣(市)、區要力爭全部實現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目標。實現職普學生規模大體相當。
4.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進一步擴大招生規模,確保完成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完善中職學生資助機制。
(四)隊伍建設
1.加強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定期核定公辦學校教職工編制,建立補充教師的長效機制,按市下達的編制數足額配齊教職工編制數額,滿足教學需要。
2.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積極推進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教師學歷水平。完善縣域內教師交流制度和城市中小學教師農村支教制度。
3.落實《國家教育督導條例》,加強教育督導隊伍建設。
二、督導評估組織實施
督導評估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具體組織實施,市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統計局、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參加。
三、督導評估結果
督導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一般,69分以下為較差。督導評估結果在全市通報。
主題詞:教育評估辦法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