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管理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消除監管盲區,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按照國家、省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政策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石發〔2012〕10號),現就強化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省屬及以上企業(不含集團公司、總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分廠、車間(站、所、庫)等,其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由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協助市級相關部門進行日常監管。
二、市屬企業的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廠、車間(站、所、庫)等的監管,由該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廠、車間(站、所、庫)等所在地縣(市)、區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其日常監管。
三、化工基地、紡織基地、裝備制造基地、生物醫藥基地、信息產業基地、南部工業區及空港工業園區內的省屬及以上企業的監管,由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協助進行日常監管;其余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四、正定新區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不含省屬及以上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新區管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五、高新區西區(創業園)內除金石工業園的企業由高新區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管,以外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由橋西區負責。
六、井陘礦區四微辦事處管轄的企業,由礦區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礦區政府應在四微辦事處建立安監站,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七、井陘礦業集團瑞豐煤業公司、元氏礦業公司屬于國有重點礦,由市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其余兼并重組煤礦由所在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直接監管。
八、涉及行政許可(包括“三同時”)的企業,企業在甲地,而許可證由乙地安全監管部門辦理的,安全生產工作由甲地縣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許可證到期后,新的許可由甲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辦理。
九、各縣(市)、區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參與轄區內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點“新、改、擴”建工程和項目的審查和審批等事項。
十、如果一個行政村同時跨2個或以上行政區的,凡在該行政村區域內的市屬及以下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由該行政村所隸屬的縣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十一、部隊營房院外的土地(建筑物)由地方租賃用于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工作由當地縣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十二、各縣(市)、區要加大對行政管轄區域內企業數量的調查摸排力度,明確監管責任。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抄送:正定新區管委會,空港工業園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