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建立市內主城區存量房交易計稅
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主動適應我市存量房交易價格變化,完善存量房交易計稅依據,加強存量房交易環節稅收征管,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3〕12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涉稅財物價格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0〕77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按照嚴格程序、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市內主城區存量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常態化調整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的
在市內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和高新區范圍內合理劃分區片,做好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認定工作,科學調整計稅基準價格和下浮比例,努力縮小計稅基準價格與市場實際交易價格差距,減少存量房交易中的“陰陽合同”,提升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組織領導
存量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調整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成立由市政府常務副秘書長任組長,財政、地稅、發改(物價)、住建、民政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存量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調整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督導存量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調整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綜合治稅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三、職責分工
財政部門:負責存量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調整工作的綜合協調等日常性工作,召集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啟動存量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調整時機,并督導工作進展情況。
地稅部門:負責提出存量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調整業務需求,向發改(物價)部門出具《涉稅財物價格認定協助書》,依據發改(物價)部門的價格認定結論制定計稅基準價格,并負責做好事后執行工作。
發改(物價)部門:根據地稅部門出具的《涉稅財物價格認定協助書》,開展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認定具體工作,經專家組論證后,出具價格認定結論;協助稅務部門處理價格爭議個案認定。
住建部門:負責向發改(物價)部門提供項目所需名稱、建筑結構、建成年代等信息,協助發改(物價)部門開展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認定相關工作。
民政部門:協助發改(物價)部門做好社區調查等工作。
四、工作內容
各部門要切實把存量房交易計稅基準價調整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加強領導,保證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領導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政策、分析形勢、匯報工作、總結經驗,協調處理存在的問題。各有關單位要抽調精兵強將,建立密切聯系,根據各自職責分工搞好協作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每年適時進行一次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認定,當房地產市場價格波動較大時,可適當增加認定次數。同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不斷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技術標準,提高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認定工作水平,保證認定結果客觀、真實、具有公信力。
對標先進地區,加快網絡建設,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聯網與數據共享,使產權信息、完稅信息等能在部門間實時查詢和比對,通過信息化手段使“先稅后證”落到實處。
要加大對存量房交易稅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傳力度,引導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26日
基準價格常態化調整機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