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做好與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和調整2013年
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研究同意,決定取消、下放和調整32項審批事項(取消4項,下放10項,委托5項,轉監管3項,合并減少10項)。為搞好上下銜接,確保取消、下放和調整的審批事項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盡快溝通,盡早落實。市政府有關部門要主動與縣(市)、區銜接溝通,認真加以貫徹落實。對市政府決定取消的項目,要堅決予以取消,對下放管理層級的項目,縣(市)、區要結合實際提出銜接的具體意見和實施方案,及時做好接收,嚴格規范前置條件,優化工作流程,規范審批權限,縮短辦理時間,向社會公開。
二、落實責任,加強監管。部分市本級的審批事項委托縣(市)、區具體審查,權力和責任在縣(市)、區,市政府相關部門要履行蓋章程序,堅決杜絕“明委托暗攬權”現象,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及時給予技術上的指導和政策上的幫助,做到“到位不越位,用權不攬權”。
三、加強監督檢查。市優化辦要對銜接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繼續審批和變相審批,以及濫用審批權等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