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城市管理相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行業標準,擬訂城市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道路、橋梁、排水、照明設施的改造、整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及城市排水、中水的水質監測及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梁維護管理;負責城市夜景照明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城區市政設施改造工作,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驗收和移交工作。
三、負責制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日常管護作業標準和市容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日常管護、市容環境衛生、行政執法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考核評比;擬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日常管護資金使用計劃,并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
四、負責指導、協調、考核城市市政設施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專項活動和重大執法活動。
五、負責城市供水、節水、污水處理工作。
六、負責民心河河道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區防汛工作。研究部署城區防汛工作,開展城區防汛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洪減災意識,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區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城區防汛指揮部日常工作。
八、負責城區沿街建筑物、構筑物立面及門店的改造、裝飾裝修、沿街實體墻改造和沿街樓宇立面清洗保潔活動的監督管理;參與樓宇、橋涵景觀及夜景亮化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夜景、照明、戶外廣告以及門店牌匾設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協調、監督城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廚垃圾、糞便垃圾、醫療廢棄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參與城市開發和城區改造中有關環衛設施配套項目建設竣工驗收;指導協調主城區環衛基礎設施處理能力建設。
十、負責全市供熱、燃氣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 供熱、燃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城區城市便道非機動車停放工作。
十二、負責城區洗車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縣(市、區)城鎮(縣城城建界以內)容貌整治、環境衛生、市政基礎設施日常管護、綜合執法、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工作。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建設行業涉及本部門的相關專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十六、實施與以下范圍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1.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住房和城鄉建設、城鄉規劃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3.城市建成區內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企業廠區外公共場地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等物料未采取環保措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4。城市建成區專業市場外城市道路、綠地、公園、廣場、街頭空地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5.城市建成區內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影響交通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城市供水、節水、污水處理的行政處罰權,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處罰權;
7.城市建成區內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的行政處罰權。
十七、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規范執法、文明執法。研究擬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資金計劃;指導各縣(市、區)城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正規化建設。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