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離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條件消防員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組織落實;組織擬訂部分企業中軍隊轉業干部的解困政策。
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負責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負責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負責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站民兵民工、消防員等全市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等工作,組織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和省、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筑物名錄,總結表揚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并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