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簡易建筑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河北省簡易建筑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為規范和加強我省簡易建筑費專項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有糧油倉儲物流設施保護辦法》(發改委2016年第40號令)、《河北省省對下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冀財績〔2019〕5號)等有關規定,省財政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聯合制定了《河北省簡易建筑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共分七章二十八條,主要從五個方面予以規范。
一是明確了部門管理職責。簡易建筑費專項資金由省財政廳和省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管理。財政部門主要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的確定和預算執行。
二是明確了資金支持對象和使用范圍。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為承擔河北省各級政府儲備糧油任務的糧油倉儲企業。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糧油企業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維修改造和功能提升等方面。
三是明確了專項資金分配管理相關要求。專項資金采取項目法和因素法相結合的方式分配。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提出年度資金需求計劃,報市級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局統籌考慮本年度專項資金規模,各地年度資金需求計劃、糧油倉儲物流基礎設施情況和上年度項目績效評價情況等方面因素,提出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報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對資金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專項資金支持方向和支持重點進行審核后,會同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按照預算管理相關規定及時下達資金。
四是明確了項目和資金管理相關要求。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財務管理相關規定使用、核算專項資金,嚴格履行項目建設主體責任,確保項目工程質量和進度;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省屬糧食企業項目的竣工驗收,各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項目的竣工驗收。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相關規定及時撥付資金;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財政部門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五是明確了監督管理相關要求。市縣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加強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的監督,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
《管理辦法》的印發,將有效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升資金使用績效,促進我省糧食倉儲基礎設施狀況改善,維護國家糧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