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公開《目錄》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 石家莊市國防動員辦公室綜合科
辦公地址:石家莊市裕華西路178號
聯系電話:0311-66876600
傳 真:0311-66876612
郵政編碼:050081
受理時間(工作日):冬季: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夏季: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所申請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受理機構將代為填寫。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業務。
3.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于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聯系方式。
(3)所申請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4.處理期限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將于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本機關將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期限內。)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