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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指導和幫助數據處理者規范有序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編制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指南(第三版)》,對數據處理者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了優化簡化,明確數據處理者申請延長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結果有效期的條件、流程、材料等內容。 數據處理者因業務需要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符合數據出境安全評估適用情形的,應當根據《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和《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按照申報指南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評估結果有效期屆滿,符合申請延長評估結果有效期條件的,數據處理者可以在有效期屆滿前60個工作日內提出延長評估結果有效期申請。 數據處理者可以通過線上方式申報。請直接訪問“數據出境申報系統”(網址:https://sjcj.cac.gov.cn),也可從中國網信網(https://www.cac.gov.cn)首頁“全國網信政務辦事大廳”欄目訪問“數據出境申報系統”。 點擊查看附件: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指南(第三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推動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汽車數據跨境流動機制,為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在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指導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汽車數據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征求意見稿)》,擬以規范性文件印發。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5年7月13日前反饋。 傳真:010-66069561 郵箱:zhanghong@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郵編:100084),請在信封上注明:“《汽車數據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征求意見稿)》意見反饋”。 點擊查看附件:汽車數據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征求意見稿)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數據局 公安部 自然資源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依法予以下架處置的4款App和責令限期整改的78款App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