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石家莊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
供應計劃的通知
長安區、橋西區、裕華區、新華區和礦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石家莊市2017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為加強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管理,有效調控土地市場,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積極發揮計劃引導作用,有序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依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結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支持穩增長、調結構、促發展,深入土地管理供給側改革”為著眼點,參考上年度供地情況,根據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省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抓住京津冀協同發展歷史性機遇,堅定走“加快轉型、綠色發展、跨越提升”的新路,全面落實“增強輻射帶動功能,加快建設現代化省會城市”的新定位,實現轉型發展、綠色發展、創新發展、率先發展。
二、計劃范圍與期限
本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范圍為長安區、裕華區、橋西區、新華區、井陘礦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計劃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計劃指標分配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017年度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167.05公頃以內,其中擬通過出讓方式供應國有建設用地766.60公頃,占供應總量的65.69%;擬通過劃撥方式供應400.45公頃,占供應總量的34.31%。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17年度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97.79公頃,占供應總量的8.38%;住宅用地350.95公頃,占30.08%;工礦倉儲用地262.07公頃,占22.46%;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93.81公頃,占16.61%;交通運輸用地220.80公頃,占18.92%;水域與水利設施用地41.63公頃,占3.55%。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
2017年,長安區供地191.21公頃,橋西區供地169.06公頃,裕華區供地195.37公頃,新華區供地106.53公頃,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供地290.34公頃,井陘礦區供地214.54公頃。
四、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實施計劃公示
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本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同時適時公布土地市場供求、商品住房市場供求、以及土地和住房價格變動等信息,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大對供應計劃的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力度,正確引導社會預期。
(二)加強協調配合
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各部門應達成按計劃用地的共識,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進一步完善各部門共同實施計劃的聯動機制,共同做好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各項工作。
(三)嚴格計劃執行
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的用地標準和相關控制性指標,建立土地供應用地標準管理機制。本供地計劃內所列項目應按時序、有步驟的科學合理供應。嚴格計劃管理,一經市政府批準,不得隨意變更。
(四)強化供后監管
嚴格規范建設用地供應,切實加強建設用地供后監管。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密切關注住宅用地中涉及房地產大企業和大地塊履約建設情況;禁止住宅用地超規模出讓和容積率小于1的供地行為;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和《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按照工業項目產業類別和投資強度確定項目用地規模。
(五)規范市場行為
嚴格規范建設用地供應,調動社會各界監督供地的積極性,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和規范做好供地手續,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土地市場秩序,加大違法用地的查處力度,減少土地供應過程中的矛盾與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六)建立長效機制
建立健全計劃編制長效機制,合理預測,嚴格實施,及時調整。在每個供應年度完成后,對該年度供應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合理預測下一年度土地供應指標,為下一年度供應計劃編制提供依據。隨著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實施,根據市場調控政策,年中及時調整該年度供應計劃,提高土地供應計劃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