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市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解讀
《石家莊市市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解讀
一、《石家莊市市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出臺背景。2015年我局印發的《石家莊市市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石財行〔2015〕18號)已于2017年到期,為規范石家莊市市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適應新時代高質量發展需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河北省旅游條例》、《河北省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含搶救性資源保護)管理辦法》(冀財規﹝2020﹞18號)等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新的石家莊市市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石家莊市市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主要原則、措施。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專款專用、注重績效”的原則。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專項資金申報等工作;負責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和績效目標,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報送市財政局;負責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進行審核,按照規定及時下達專項資金。新制定的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資金使用范圍,其中:市本級支出資金使用范圍包括舉辦重大旅游宣傳推廣和市場營銷活、支持旅游規劃編制和信息化建設、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度假區、A級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重點村、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新業態等的評定、管理、專家指導及相關培訓、支持旅發大會承辦工作以及經批準的市級旅游項目建設;對縣(市、區)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范圍包括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升、支持鄉村旅游發展,用于鄉村旅游項目建設、支持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的旅游新業態發、石家莊市旅游產業發展大會工作以及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支出。
2021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