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實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莊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實施方案》的
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30日
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20〕50號)和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工作方案》(冀機發162號)要求,深入推進我市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和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工作方案》要求,圍繞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重點領域,銜接國務院有關部委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遵循依法依規、便民實用、穩步推進的原則,積極探索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方式方法,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機制,加強對公共企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業單位服務水平,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二、工作目標
著力推進重點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教育、衛生健康、環境保護等重點民生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公共企事業單位服務水平有效提升,全市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實現新突破。
三、主要任務
(一)清理規范工作制度。教育、衛生健康、環境保護等國家層面已經出臺部門規章啟動相關工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認真對照國務院辦公廳《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和相關部門規章,對當前正在實施的制度機制進行全面梳理,徹底清理與最新原則精神不一致的工作措施。其他國家層面尚未出臺部門規章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對照《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有人員、有制度、有平臺,有序推進本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電力公司等)
(二)編制信息公開目錄。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指導公共企事業單位,根據各自行業特點,對本單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辦事服務信息、對營商環境影響較大的信息、直接關系服務對象切身利益的信息、事關生產安全和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信息、社會輿論關注度高、反映問題較多的信息以及其他應當公開的重要信息等六類信息進行全面梳理,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基礎上,探索編制信息公開目錄清單并依規公開發布,方便群眾辦事。(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電力公司等)
(三)做好信息公開審查。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堅持底線思維,指導公共企事業單位妥善處理信息公開與國家秘密、公共安全、產業安全、商業秘密、個人信息保護等其他重要利益關系。堅持“先審查、后公開,誰公開、誰負責”原則,明確審查內容,規范審查程序,做到公開內容真實、程序規范,既要防止違法違規公開信息,又要防止不履行公開職責或者公開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等情形發生。(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電力公司等)
(四)開設信息公開窗口。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指導公共企事業單位通過開通熱線電話、開展在線互動交流、接受現場咨詢等方式,主動加強與服務對象、辦事群眾的溝通聯系,及時回應關切,優化咨詢服務,不斷滿足服務對象以及社會公眾的個性化信息需求。注重與公共企事業單位客戶服務熱線、移動客戶端、辦事場所等的融合、整合。(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電力公司等)
(五)暢通信息公開渠道。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指導公共企事業單位堅持務實管用、因地因事制宜的原則,靈活確定公開渠道,用好信息公開欄、便民服務卡、明白紙、辦事指南、觸摸屏、電子屏、服務熱線、發布會等公開載體,加強日常管理維護,確保公開信息及時更新。同時,要積極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各類宣傳渠道作用,不斷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廣度,使信息公開更貼近群眾、方便群眾。推廣石家莊水廠公開日工作做法,有效引導公眾參與。(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電力公司等)
(六)打造試點示范領域。教育、衛生健康、環境保護三個領域作為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試點示范領域,選擇部分工作基礎好、群眾關注度高的單位作為示范點,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信息公開內容、創新信息公開方式、暢通信息公開渠道、積累信息公開經驗,著力打造學校、醫院、重點排污單位信息公開的示范標桿,以點帶面,統籌推進,帶動領域內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整體上水平。(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等)
(七)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一是強化部門監管。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的監督,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訴,及時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告知申訴人。同時綜合運用通報批評、責令整改、行政處罰等方式強化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責任落實。二是加強群眾監督。要指導各公共企事業單位積極拓寬群眾監督渠道,通過接受投訴、評議、聽證、質詢等多種形式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加強自我約束、自我完善,以信息公開促進服務效能提升。(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電力公司等)
(八)及時完善制度規范。加強與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以及省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請示報告,準確了解掌握國家層面重點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的制定、修訂情況,及時制定出臺全市相關領域配套制度文件,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確保銜接有序、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電力公司等)
四、組織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1月至3月)。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領域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舉措和完成時限等,全面部署本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方案于3月上旬報市政府辦公室。
(二)探索推進階段(2021年4月至11月)。相關主管部門要積極對接省對口部門,有效銜接上級部門關于相關領域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的規定,強化系統思維,堅持整頓、完善、拓展、提升一體推進。同時,可以通過加強交流培訓、組織學習考察等途徑,有力有序指導協調本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開展。省政府部門出臺相關領域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后,市對口主管部門要迅速制定配套制度,報市政府辦公室備案。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1年12月)。組織召開市級層面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會議,聽取各主管部門工作匯報,研究工作方案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總結有益有效的經驗做法,適時向其他領域推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將其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總體部署,統籌謀劃,一體推動落實。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作為責任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大對公共企事業單位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協調,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指導公共企事業單位及時掌握群眾關心關切,找準工作中的問題和短板,制定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助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順民心、合民意。
(二)突出公眾參與。加強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力度,發揮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作用,協調新聞媒體利用多種途徑和形式擴大宣傳面、提高到達率,方便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為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開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持續加強和改進對本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管理監督,建立健全考核評估制度機制,有效推動任務目標落實。市政府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檢查和抽查,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對不按規定開展工作,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河北省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有關規定追責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