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審計局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的規(guī)定,參照《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暨市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指南》,市審計局編制本指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獲得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建議閱讀本《指南》。
一、審計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事項
(一)公開范圍
審計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方面:
1.審計局職能及機構設置情況;
2.審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
3.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及重要會議內容;
4.審計業(yè)務工作;
5.其他。
具體內容詳見審計局編制的《石家莊市審計局政務信息公開基本目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查閱。
(二)公開形式
市審計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石家莊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為主要載體,不定期發(fā)布審計相關政府信息等內容。
(三)公開時限
凡屬于審計局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規(guī)定期限外,均將在信息產生或變更后20個工作日內對外公開。
二、審計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事項
(一)公開范圍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市審計局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審計局申請獲取,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除外。
市審計局依申請?zhí)峁┬畔r,只提供本部門保存的現(xiàn)有文件或材料,沒有義務根據(jù)申請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數(shù)據(jù)或作其他處理。
(二)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市審計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一般應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通過郵寄或當面等方式提出。申請包括下述要件:申請人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姓名或者名稱、證件名稱及號碼、電話及通訊地址等有效聯(lián)系方式;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包括能夠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申請信息與個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用途相關的說明;獲取信息的方式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向審計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一般可以通過下列渠道:
1.郵寄申請。申請人填寫相關申請材料,附證明材料和說明資料,可采取郵寄方式發(fā)至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市審計局辦公室,并在函件的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當場填寫相關材料,并提交證明和說明資料提出申請。
(三)受理機構
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市審計局辦公室。地址:石家莊市中山東路216號。郵政編碼:050011。受理時間:每個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聯(lián)系電話:0311—86689062。
(四)申請?zhí)幚?/div>
1.初步審查。收到全部申請材料后,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將對申請人的申請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初步審查。要件不完備或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申請將被附注理由后及時退回,申請人可以在更改、補充完備申請要件后重新申請,重新申請不受退回次數(shù)的限制。
2.正式受理。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對符合要求的申請予以登記,能當場給予答復的,當場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jù)情況作出書面(包含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答復;不能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適當延長答復期限,并告知申請人,但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復前需征求第三方意見的時間。
三、監(jiān)督與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審計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審計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