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家莊市城區防汛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防止城區內澇,確保城區防汛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城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石家莊市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高新區建成區內洪水入市及內澇的防御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首長負責制。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預防為主、防搶結合、超標應急的原則。
2.石家莊市城市防汛特點
2.1地形環境特殊
石家莊市地形西高東低,處于太行山迎風坡暴雨高值區,且河道源短流急,產流區地形坡度較大,植被稀少,上游水庫較多,洪水一旦發生,量級較大,對城區安全造成較大的威脅。
2.2汛期降水集中
石家莊市屬大陸性氣候,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六月至九月。在汛期內降水頻繁,降雨分布不均,局地性暴雨時有發生,且突發性強、來勢猛、速度快、降水時間集中,可預報時效短。
2.3泄洪能力有限
洨河是城區主要外排河道,坡降平緩,行洪能力低。民心河是市區泄洪的主要渠道,兼具景觀功能。建成區面積不斷擴大,匯水面積大量增加,排水能力有限,易造成低洼地區積水。
2.4洪澇危害嚴重
石家莊市歷史上洪澇災害發生頻繁,危害嚴重。一些極端暴雨,如1956年8月、1963年8月、1996年8月、2008年8月、2016年7月的突發性洪澇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城市功能、環境與資源等造成較大程度的破壞,給市民正常生活、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一定影響。
3.組織體系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3.1.1市城區防汛指揮部組成
石家莊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城區防汛工作。市城區防汛指揮部由指揮長、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和辦事機構組成。
成員單位有:長安區政府、橋西區政府、新華區政府、裕華區政府、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應急局、市園林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氣象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人防辦、市衛健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通信辦、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市文廣旅局、市軌道辦、北人集團、河北石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石家莊石油公司、石家莊警備區。
各成員單位分別設立相應的防汛應急組織機構,作為市城區防汛指揮部的分支機構。
3.1.2 市城區防汛指揮部主要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城區防汛工作。
(1)貫徹實施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全面負責城區防汛工作;
(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市城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指揮長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長擔任,全面負責指揮城區防汛。
(2)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主要領導擔任。協助指揮長做好城區防汛工作,組織協調各區及相關單位防汛工作,監督檢查責任落實情況;或受指揮長委托,行使指揮職權。
3.2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事機構
3.2.1 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市城區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城區防汛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3.2.2 主要職責
貫徹國家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市委、市政府、市城區防汛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1)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區防汛指揮部報告工作;
(2)負責市城區防汛指揮部日常工作;
(3)編制、修訂城區防汛應急預案;
(4)組織開展防汛檢查,督促并協調各區及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城區防汛工作;
(5)發布汛情預警響應信息;
(6)做好其他有關城區防汛工作。
3.3市城區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承擔市城區防汛指揮部下達的任務,落實本部門本單位應急預案和措施。
長安區政府、橋西區政府、新華區政府、裕華區政府、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轄區內防汛搶險工作,做好防洪堤搶險、防汛搶險物料的號備工作;做好地下室、車庫、地下停車場等各類地下商業設施、高速涵洞等重點部位的排澇工作;設置災民安置地點,遇有緊急情況,組織好轄區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做好轄區內低洼地帶、在建工地深基坑、危陋房屋、渣土山等部位的安全監管;收到預警信息后,迅速組織所屬環衛、園林部門工作人員清理轄區道路收水井口及周邊垃圾等雜物,保障收水正常。
市應急局: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抗洪搶險、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綜合協調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指導地方防汛救援工作。
市園林局:負責太平河、環城水系、所屬民心河等行洪排澇渠道內橡膠壩、雨水閘門、提升泵站、排水管道的調度開啟及維護管理工作,做到智能化、精細化管理,確保水能流的出、留得住;組織園林工人加大巡視力度,降雨前、中、后及時清理倒伏樹木、散落枝干、殘枝落葉等,避免對排水設施和道路交通造成影響。
市交通局:負責三環路的防汛安全,抵御外來洪水入市;負責所屬道路、橋梁、泵站、排水設施的正常運行和積水抽排工作;負責組建防汛搶險運輸大隊,保障搶險人員、物料應急運送;根據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指令,負責組織征調搶險救災交通運輸工具;加強交通運輸等單位行業防汛指導及監管,負責公交車輛的調度,必要時可采取臨時調整線路、延長運營時間或停運等措施,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負責古城東路與高營大街交口等在建及未移交區域防汛搶險工作;負責勝利南大街南位地道橋泵站、107南泵站、石銅路互通泵站、槐安路互通泵站、三環路北環輔路京廣鐵路橋泵站等轄區地道橋泵站區域的防汛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各區主管部門開展危陋房屋的普查治理工作;督導做好政府產權危陋房屋受災人員的房屋號備,受災人員和安置工作;加強對市區施工工地的巡查和防汛指導,加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防汛指導及監管。
市城管局:負責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市區排澇設施及民心河的維護、管理;督導各區環衛部門工作人員雨前、雨中及時清理收水井口及周邊落葉、塑料袋等垃圾雜物,保障收水正常,雨后及時開展推水作業,恢復道路環境;加強對城市供水、供氣、供熱等單位行業防汛指導,確保一旦發生汛情,能夠立即啟動預案,確保城市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
市公安局:負責疏導受災地區及積水地區的道路交通,必要時實施嚴格交通管制,保障指揮、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增派警力,嚴守各地道橋、地下通道以及積水較深路段,及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營救遇險人員;負責維持防汛搶險工作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查處破壞防汛救災工作的各類案件,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市氣象局:負責降水預報及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級別的確定;負責及時發布暴雨和雷電預警預報,降雨時加密發布雨情演進信息。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新聞媒體做好防汛宣傳報道,公益宣傳、知識普及、重要時段提示提醒,正確引導輿論。
市委網信辦:負責做好網上涉汛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準確分析輿情走向;及時組織網絡媒體澄清謠言,協助涉事單位做好辟謠工作,防止有害信息擴散蔓延。
市教育局:負責督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學校防汛工作,及時組織協調學校人員及財產轉移工作;做好校舍、樓宇、食堂、倉庫、實驗室等安全檢查,確保師生汛期安全;必要時,可采取停課措施,并向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市人防辦:負責做好本系統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及時疏散人防設施內的人員、物資,組織人員加強雨中巡查,出現險情及時組織搶險;做好公共人防工程的防倒灌工作,及時排除積水。
市衛健委:負責組建衛生應急隊伍,指導災區實施醫療救治、疾病預防工作。
市國資委:做好本系統的防汛工作,做好城區防汛搶險物料的號備工作;督導所監管企業做好防汛安全和排澇搶險工作,督導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和公交、地鐵等單位做好城區的防汛準備及專項應急預案修訂、演練工作,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啟動,確保汛期城市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督導市城發投集團、市交投集團等單位,做好中華大街南延區域、地鐵二號線槐中路站等在建工程、未移交工程及設施的防汛安全。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城區防汛經費,保障突發汛情應急資金需求。
市水利局:負責滹沱河市區段的維護管理和防汛工作;負責協調南水北調干渠的防汛工作。
市商務局:做好汛期市區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
市發改委:針對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相關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
市通信辦:確保汛期通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組織汛期通信及應急保障工作,根據汛情情況或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指令,及時協調三大運營商(移動、聯通、電信)向社會推送有關短信信息,提高市民防災減災意識。
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負責保障防汛搶險的供電任務,確保汛期內供電的持續性和安全性,尤其是保障泵站、機閘等重點防汛設施正常供電。
市文廣旅局:負責文化場館、文物保護單位的防汛安全監督管理;在災害天氣來臨前,指導文化場館、文物保護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做好防汛準備,依據汛情情況采取關閉場館,并做好告知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傳輸等工作。
市軌道辦:負責督導軌道集團及相關單位做好施工現場的汛期安全工作;指導軌道公司制訂應急搶險預案,組織搶險隊伍,儲備防汛搶險必備的水泵、沙袋等,確保汛期內地鐵排水體系暢通及運行線路、站點安全,必要時可采取調整運營時間及停運等措施,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北人集團:做好城區所屬地下商業設施的防汛和防汛搶險物料號備工作,保證物料號備地點分布合理。
河北省石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必要時,根據城區防汛指揮部的命令拆除阻水設施,確保行洪暢通。
石家莊石油公司:做好城區防汛搶險油料的號備工作,保證油料號備地點分布合理。
石家莊警備區:根據汛情需要,負責組織駐石部隊、民兵執行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任務,緊急情況時負有執行重大防洪排澇措施的使命。
4.預防預警
4.1 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及時收集、分析、匯總本系統關于雨情、汛情、災情的信息,及時上報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相關部門,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防工作的主要內容
4.2.1思想準備
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廣大市民的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
4.2.2組織準備
建立健全城區防汛組織指揮機構,完善防汛工作聯動機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城區防汛隊伍建設。
4.2.3工程準備
對存在隱患的防汛設施及時進行應急除險加固,按要求及時完成汛前度汛清障、水毀工程修復等工作,對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區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切實落實好安全度汛方案和措施。
4.2.4物資通信準備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備急需。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相結合的通信網絡,汛期防汛值班電話要24小時專人值守,保障視頻會商系統運行正常。
4.2.5 防汛預案準備
各成員單位應編制和修訂本單位防汛預案、應急排水預案、低洼地區人員應急安全轉移預案、物資號備調運預案等。
4.2.6防汛日常管理
各成員單位要重視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強對各類城市防汛設施監督檢查。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以督辦函形式向有關單位交辦、督辦平時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各成員單位應對交辦督辦問題立即整改,確保不影響防汛安全。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4.3降水預報
市氣象局負責降水預報工作及災害性天氣預警級別的確定,及時通報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4.4預警
預警包括戒備預警和汛情預警。
4.4.1戒備預警
戒備預警是為提前做好突發暴雨防范準備,由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結合本市實際,在啟動四色汛情預警前在防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內發布的汛情警示。
當戒備預警發布后:
(1)各防汛分指揮部領導到崗。
(2)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要求及責任制,做好應對汛情的動員、組織和部署工作。
(3)各相關單位提前布控,聯動保障。
(4)氣象部門及時提供天氣預報預警等信息。
4.4.2汛情預警
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根據氣象預報和雨情的演進情況確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嚴重(II級)、特別嚴重(I級)四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加以表示。當預警發布后,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響應。
預警的發布可以針對本市區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區域。預警及預警級別由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確定。
藍色汛情預警(IV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藍色汛情預警。
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雨總量達到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一小時降雨量達到四十毫米以上。
黃色汛情預警(III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黃色汛情預警。
(1)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雨總量達到一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一小時降雨量達到六十毫米以上。
(2)部分地道橋下出現積水。
(3)當西部山區出現30年一遇的山洪,或南北泄洪渠內有洪水下泄時。
橙色汛情預警(II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橙色汛情預警。
(1)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雨總量達到一百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一小時降雨量達到八十毫米以上。
(2)城區部分道路積水深度可能達30厘米以上,部分地道橋出現積水斷交。
(3)當西部山區出現50年一遇山洪,或各水文觀測點的水位達到警戒水位時(水位距堤頂2米)。
紅色汛情預警(I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布紅色汛情預警。
(1)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雨總量達到二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一小時降雨量達到一百毫米以上。
(2)大部分地道橋積水斷交。
(3)西部山區出現100年一遇山洪時。
4.5汛情預警的發布
汛情預警信息包括汛情、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4.6 預警響應
藍色汛情預警響應(IV級):
(1)本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進入IV級應急響應狀態。所有人員到崗待命,對重點部位進行布控,加強雨情監測,密切關注雨情變化,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2)宣傳部門利用各種媒體、公共場所大型顯示屏實時播報雨情及路況動態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及時掌握預警信息。
(3)各搶險隊伍按防汛預案和市城區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及時對分管區域排除積水;各產權單位負責所屬范圍內的積水排除;排水、園林、環衛部門對收水口清理及路面積水推水作業。
(4)市氣象局強化強降雨天氣預報預警及上下班時段天氣服務,增加臨近天氣預報頻次。
(5)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針對地道橋等易積水地帶,按照“一橋一預案”,制定疏導崗位、警力部署、具體的分流繞行措施。
(6)市交通局指導公交公司等單位落實積水路段公交繞行方案,制定積水橋區公交繞行線路,采取繞行、甩站等措施;車長做好乘客的安撫、勸導工作;根據雨情、道路積水和客流情況,市公交總公司(市交通局督辦)和市軌道公司(市軌道辦督辦)適時延長公交和地鐵運營時間。
(7)各道路排水專業搶險隊伍組織巡查,第一時間完成抽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閘門提升等工作。
(8)照明管理部門加強應急值守,關閉景觀照明。視天氣情況提前開啟或延后關閉道路照明。
(9)電力部門做好機閘、泵站等重點防汛設施供電保障工作。
(10)供水、供氣等民生保障單位加強設施巡查。
(11)園林部門開啟太平河、環城水系、所屬民心河雨水閘門,降低橡膠壩,同時要加強巡查,對易倒伏樹木進行修剪、綁扎、加固等。
(12)各區、人防、住建等部門和產權單位做好地下空間的防倒灌和積水排除工作。
(13)在建工程必要時采取停工措施,保證在建工程及周邊地區安全。
(14)各成員單位按照防汛職責,做好所轄范圍內防汛應急工作。
黃色汛情預警響應(III級):
(1)本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
(2)在藍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重點防汛部位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加強巡查。
(3)負責市區太平河、民心河、環城水系、總退水渠等行洪排澇渠道的人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組織處置。
(4)西部山區出現30年一遇的山洪,或南北泄洪渠(環城水系、太平河)內有洪水下泄時,泄洪渠道內的橡膠壩要全部坍塌。隨時觀察水位變化,及時向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5)通知各搶險隊伍、各物料號備單位、搶險運輸大隊(市交通局)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隨時待命。
(6)市城管局、市園林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要加強巡視、及時上報并處理險情。
(7)根據情況,市城區防汛指揮部指令各區政府、市住建局、市交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辦、市軌道辦等組成巡查組分別對城區危陋房屋、主次干道、地道橋、地下空間、地鐵等重點部位進行巡查。
(8)各成員單位及時報告雨情、水情、險情等,做好群眾安全避險準備,搶險人員按照防汛應急預案要求,做好重點防汛部位的搶險保護。
(9)新聞單位對汛情信息和工作動態進行及時播報;提醒市民減少外出,不在危險地段停留避雨,防止人身傷害。
橙色汛情預警響應(II級):
(1)本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進入Ⅱ級應急響應狀態。
(2)在黃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全部在一線待命。
(3)各水文觀測點要及時向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雨情、水情。
(4)必要時,各區政府要組織危險區域居民的轉移工作。
(5)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搶險隊伍集結,通知物料號備部門做好物料運輸、裝車準備。
紅色汛情預警響應(I級):
(1)本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進入Ⅰ級應急響應狀態。
(2)在橙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級政府、各級防汛指揮部、各單位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搶險工作。
(3)根據市城區防汛指揮部指令,搶險運輸大隊立即將防汛搶險物料運抵各危險堤段;各搶險隊伍立即奔赴各自的責任堤段、路段,加高加固漫水堤段,防止洪水入市。
(4)各區政府要及時將危險區域內的群眾轉移至各安置點。
(5)做好軍地聯合搶險的準備。
4.7超標降雨應對
(1)提級調度。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指揮調度。
(2)可采取學校停課,公交、地鐵停運,商超停業等措施,非排澇搶險工作人員居家辦公,引導群眾非必要不出門。
(3)做好糧食、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資保供準備。
(4)請求省委、省政府支持。
(5)警備區根據防汛工作需要,聯系部隊、民兵支援。
4.8河道(民心河、環城水系、太平河、總退水渠)橡膠壩、鋼壩及閘門的調度。
民心河、環城水系、太平河、總退水渠是雨水排放重要通道,汛期要以防汛為主。入汛后,民心河河道管理部門要按照精細化管理方案,在保證民心河景觀的前提下適當降低水位。遇降雨,及時開啟對應閘門,確保水能流的出、又能留得住,雨后及時恢復河道景觀。主汛期(7月中旬至8月中旬),民心河水位降至二層臺以下,開啟所有雨水閘門有效應對突發降雨。市園林局要精細化管理所屬民心河排水設施,及時調節世紀公園橡膠壩高度。民心河橡膠壩、鋼壩的調節需報市政府同意。
5.善后處置
在市城區防汛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
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征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
水毀工程修復、重建和災區群眾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工作由下列單位負責:
(1)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設施、公路、鐵路、供電、通信、供油、供氣、供水、房屋、人防工程、地鐵、跨河管線等水毀工程設施分別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權屬負責修復、重建。
(2)受災地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工作由所在區政府負責。
(3)受災地區所投保的水毀設施、設備、居民的生命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及時進行核實、理賠。
(4)修復水毀工程等所需資金由市、區發展改革部門、財政部門負責安排。
(5)災后災民生活救助由市、區應急部門負責。
6.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6.1宣傳教育
各成員單位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開展防汛、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市民防汛意識、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6.2培訓和演練
各成員單位要開展防汛相關知識培訓,增強相關工作人員開展防汛工作的知識和能力。
各成員單位要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7.獎懲
市城區防汛指揮部對在城市防汛和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誤或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延誤、妨礙防汛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由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制定:本預案由市城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制定,市政府審定。
8.2預案修訂: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8.3預案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