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政府性基金目錄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國家和我省政府性基金調整政策,編制了《平山縣執行的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現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費項目的征收范圍、標準、執行期限和資金管理方式等,要嚴格按照目錄清單中注明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凡未列入《目錄》范圍的項目,一律不得執行,繳費人有權拒繳。收費項目在執行中發生變化,縣財政局將及時動態調整并發布。本目錄中如有與國家或省級政府性基金目錄不一致的地方,以國家或省級目錄為準。
特此公告。
附件:平山縣執行的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
平山縣財政局
2019年6月28日











